可变利益实体(VIE)架构,也被称为“协议控制”,是一种实现对实际运营公司控制和财务整合的机制,而无需直接持有股权。这种架构在中国企业海外上市和融资中,扮演着重要角色,同时,也帮助外国投资者规避国内监管限制。尽管VIE架构存在已久,但在法律上它仍处于一个模糊地带。虽然部分规章涉及到这一点,但中国法律尚未对其进行明确定义。
一、典型VIE架构及设置步骤
建立VIE架构涉及到几个关键的实体和步骤:
BVI公司:创始人以个人名义设立,通常在英属维尔京群岛(BVI),这里是一个知名的避税地,可以减轻股权转让税负,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。开曼公司:由所有创始人的BVI公司和投资人共同投资成立,通常位于开曼群岛,一个国际金融避税天堂。香港公司(HK公司):由开曼公司成立,利用香港的特殊地位进行税务规划。外商独资企业(WFOE):由香港公司在境内设立,是外资在华的重要载体。国内实体:即拟上市公司,通过一系列协议被WFOE控制。
二、香港公司在VIE架构中的角色
香港公司在VIE架构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。根据《企业所得税法》,境外PE(私募股权)获得的股息性质的所得,需要在中国缴纳10%的预提所得税。然而,由于大陆和香港之间有关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,香港公司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所得,可以按5%的税率来征收预提所得税。因此,很多红筹架构都选择将直接持有境内公司权益的公司设在香港,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。
三、VIE架构下利润如何转移
在VIE架构下,利润通常产生在境内的运营实体。由于WFOE、香港公司及境外控股公司通常没有实质性的资产及业务运营,它们本身不产生利润。利润转移的路径是:境内运营实体 → WFOE → 香港公司 → 境外控股公司。这一过程主要通过子公司向母公司的红利分配形式完成。
为了实现利润的转移,WFOE会通过提供服务或知识产权许可使用的方式,向境内运营实体收取费用。这些费用往往能占到境内运营实体利润的全部,从而实现利润的转移。
四、VIE架构的会计处理
一旦VIE架构形成,根据美国通用会计准则(US GAAP)或国际会计报告准则,境外控制公司就能直接合并境内运营实体、WFOE及香港公司的财务报表。然而,实践中,VIE架构的公司很少将利润实质性转移到境外控股公司。
结语
VIE架构作为一种复杂的财务和法律结构,为企业提供了一种绕过监管限制进行海外融资的途径。然而,这种架构的法律地位不明确,加之其涉及的税务规划和利润转移策略,使得其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定的风险。企业在考虑采用VIE架构时,需要谨慎评估相关的风险和收益,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和财务咨询。